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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拉松長跑一定要超過三小時嗎?賽前一定要跑過 30 公里嗎?

馬拉松長跑一定要超過三小時嗎?賽前一定要跑過 30 公里嗎?

準備馬拉松的過程中,相信不少跑者都曾聽過這樣的建議:

「全馬賽前至少要跑過一次 30 公里。」

「長跑最好練到三小時,才有辦法應付正式比賽。」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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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些說法並非毫無道理。畢竟馬拉松是一項長時間的耐力運動,透過長跑累積有氧能力、熟悉補給策略,以及建立長時間運動下的疲勞耐受能力,確實是訓練的重要環節。

但我認為,如果沒有考慮跑者的能力、訓練背景與恢復狀況,就直接將三小時或 30 公里視為所有人都必須達成的標準,反而可能忽略訓練安排中更重要的問題。

長跑真正需要考慮的,不只是能不能完成,而是完成這堂課需要付出多少代價,以及它能否幫助你在比賽當天發揮。

 

 

 

一、同樣增加 30 分鐘,為什麼疲勞程度可能完全不同?

假設今天有兩堂長跑課表。

第一堂從 90 分鐘增加到 120 分鐘,第二堂則從 150 分鐘增加到 180 分鐘。

 

 

兩者都增加了 30 分鐘,難道身體承受的額外負荷就完全相同嗎?

 

 

未必。

 

 

在相同或相近的運動強度下,隨著運動時間延長,肌肉能量儲備、體液狀態、體溫調節,以及神經肌肉疲勞,都可能逐漸影響跑者的生理反應。

因此,對同一位跑者而言,從第 90 分鐘跑到第 120 分鐘,與從第 150 分鐘跑到第 180 分鐘,即使增加的時間相同,主觀疲勞程度也可能有明顯差異。

尤其當跑者已經接近目前的耐力極限時,後面增加的 30 分鐘,可能比前面增加的 30 分鐘更加吃力。

 

 

這也提醒我們:

訓練時間可以線性增加,但疲勞感受與恢復成本不一定會等比例增加。

 

 

當然,這並不代表所有跑者都會在兩小時或三小時之後,突然出現某種生理上的轉折點。

實際反應仍然受到運動強度、補給狀況、訓練背景、環境條件與個人耐受能力影響。

但在課表安排上,我們不能只因為「再多跑 30 分鐘而已」,就低估它可能帶來的額外負擔。

 

 

二、馬拉松賽前,一定要完成一次 30 公里長跑嗎?

 

我認為,30 公里可以是部分跑者重要的專項訓練,但不應該是所有人的必要條件。

因為同樣是 30 公里,對不同能力的跑者而言,代表的訓練時間可能相差非常多。

 

 

假設以輕鬆跑配速完成:

輕鬆跑配速 完成 30 公里所需時間
5:00/km 2 小時 30 分
5:30/km 2 小時 45 分
6:00/km 3 小時
6:30/km 3 小時 15 分
7:00/km 3 小時 30 分
8:00/km 4 小時

從這張表可以發現,對某些跑者而言,30 公里可能只需要兩個半小時;但對另外一些跑者來說,卻可能需要四小時。

如果一位跑者平時的週訓練量不高,為了達成賽前跑過 30 公里的目標,突然安排一堂三個半小時甚至四小時的長跑,我會認為需要非常謹慎。

 

 

因為你完成的不只是一個距離,而是一堂可能占據整週大部分訓練負荷的課表。

即使當天勉強完成,也不代表身體已經具備良好的耐受能力。

 

 

更重要的是,這堂課可能需要數天恢復,甚至影響接下來一週的訓練。

如果一堂 30 公里長跑,需要犧牲後續多堂訓練才能恢復,那麼我們就應該重新思考它的必要性。

 

 

三、30 公里占整週訓練量多少?先算給自己看

我在安排長跑時,會特別留意單次長跑占整週訓練量的比例。

例如,一位跑者每週只有四小時可以跑步,卻安排一次三小時長跑。

這代表單次訓練就占了整週跑步時間的 75%。

相較之下,如果另一位跑者每週有八小時的跑步訓練,同樣安排三小時長跑,占比則為 37.5%。

 

 

雖然兩人的單次長跑時間相同,但對整體訓練安排的影響可能完全不同。

在教練實務上,我會將單次長跑占整週跑步時間超過約 45%,視為值得進一步檢視的訊號。

但需要強調,45% 並不是一條經過科學驗證的安全界線,也不代表超過就一定受傷。

它只是協助我判斷訓練負荷是否過度集中的參考。

 

 

因為長跑占比偏高,有時候不只是長跑太長,也可能代表平日訓練量不足。

當平日缺乏足夠的訓練累積,卻希望週末一次完成大量跑步,身體未必能夠有效承受。

 

 

因此,比起只問自己能不能完成 30 公里,我更希望跑者先計算:

這 30 公里預計需要多少時間?占目前每週訓練時間多少比例?完成後是否能夠正常恢復並銜接下一週?

如果這些問題都沒有把握,或許縮短長跑時間,並逐步增加平日訓練量,會是更合理的選擇。

 

 

四、週跑量夠多,不代表一定能用目標配速完成馬拉松

接下來,我想談一個更重要的問題。

假設有一位跑者,每週可以累積相當多的低強度跑量,也能夠穩定完成兩到三小時的輕鬆跑。

 

這是否代表他一定能夠以預期的馬拉松配速完成 42.195 公里?

答案是不一定。

 

 

因為低強度長跑與馬拉松比賽,雖然都需要良好的有氧耐力,但實際的運動強度並不相同。

以輕鬆配速完成三小時跑步,與以目標馬拉松配速持續跑三小時,對於能量代謝、呼吸循環系統、神經肌肉系統及疲勞耐受能力的要求,都可能有顯著差異。

 

 

因此,具備長時間跑步的能力,不代表已經具備目標馬拉松配速的專項耐久力。

這也是為什麼,我不認為馬拉松訓練只需要大量累積低強度跑量,就一定能夠達成預期的比賽表現。

低強度訓練是建立有氧基礎的重要方法,但隨著訓練進入專項準備階段,跑者仍然需要依據自身能力,適度加入馬拉松配速或其他相關強度的訓練。

 

 

例如:

  • 透過低強度跑步,累積有氧耐力與整體訓練量。
  • 透過適當的閾值或次閾值訓練,提高持續輸出能力。
  • 透過馬拉松配速訓練,熟悉比賽節奏與專項負荷。
  • 透過長跑中的配速變化,練習疲勞累積後的速度控制。

這些訓練各有不同目的,不能單純用總公里數或總訓練時間來互相替代。

 

 

五、總訓練負荷相近,不代表訓練效果相同

假設今天有兩位跑者,每週累積的訓練負荷看起來相近。

A 跑者幾乎全部透過低強度跑步累積。

B 跑者則是在低強度訓練之外,適度安排閾值訓練與馬拉松配速訓練。

 

 

即使兩人的總訓練時間相同,甚至以某種訓練負荷模型計算出的分數相近,也不代表兩人會獲得完全相同的生理適應。

因為訓練負荷的總量,只能描述整體刺激的一部分,無法完整反映不同強度的分布與專項需求。

 

 

這就像我們不能因為某位跑者每週累積大量輕鬆跑,就直接推論他一定能夠用目標馬拉松配速完成比賽。

總量描述我們累積了多少訓練刺激,而強度分布則會影響這些刺激如何轉化為不同的能力。

因此,馬拉松訓練需要考慮的不只是跑量,也包括不同強度之間的安排,以及這些課表如何在整個訓練週期中相互配合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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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訓練的目標,是逐步建立承受比賽負荷的能力

回到三小時與 30 公里的問題。

我們真正希望透過訓練建立的,不是某一次能夠勉強完成超長距離的能力,而是逐漸提高身體對長時間運動與馬拉松專項強度的耐受程度。

這個過程,需要透過每週不同訓練強度與時間的合理安排來完成。

 

 

例如,在基礎期先建立穩定的訓練頻率與有氧能力;進入專項期後,再逐步增加長跑的專項性,讓身體熟悉目標配速、補給節奏,以及長時間運動下的疲勞感受。

但這並不代表訓練中必須完整承受一次正式馬拉松比賽的總負荷。

因為正式比賽本身,就是一項需要較長恢復時間的高負荷活動。

 

 

如果每次訓練都試圖完整複製比賽的距離與強度,反而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疲勞累積。

訓練的目的,是讓身體具備在比賽當天承受完整賽事負荷的能力,而不是每次訓練都提前完成一次比賽。

這也是為什麼我們需要透過整個訓練週期,逐步累積有氧能力、專項耐久力與恢復能力,而不是單靠某一堂三小時或 30 公里的長跑。

 

 

七、課表是死的,人是活的:恢復也是訓練的一部分

最後,我想再次強調,訓練計畫應該保有彈性。

假設這週原本安排三小時長跑,但因為工作繁忙、睡眠不足,或前幾天的訓練疲勞尚未恢復,身體狀態明顯不如預期。

這時候,適度縮短訓練時間、降低強度,或調整訓練日期,都可能比勉強完成課表更合理。

 

 

同樣地,如果原本計畫在賽前完成一次 30 公里長跑,但評估後發現這堂課的負荷過高,也不必為了追求數字而勉強執行。

因為馬拉松訓練從來不是靠某一堂課表決定成敗。

 

 

更重要的是,我們必須將恢復視為訓練的一部分。

訓練提供身體適應所需要的刺激,而恢復則讓身體有機會修復、調整,並逐步建立更高的運動能力。

如果只在乎當下完成多少訓練,卻沒有考慮完成後需要付出多少恢復成本,那麼即使每一堂課都勉強完成,也未必能夠得到理想的長期效果。

 

 

尤其對於需要兼顧工作、家庭與生活的業餘跑者而言,訓練時間與恢復資源都不是無限的。

因此,我們不只需要評估今天能跑多少,更需要考慮今天跑完之後,是否還能正常生活、維持睡眠品質,並順利銜接接下來的訓練。

 

 

有能力完成多少訓練,與應該安排多少訓練,是兩個不同的問題

回到文章一開始的問題:

馬拉松長跑一定要超過三小時嗎?賽前一定要跑過 30 公里嗎?

 

 

我認為,比起急著回答是或否,更重要的是先理解一個觀念:

「我有能力完成多少訓練」與「我應該安排多少訓練」,其實是兩個不同的問題。

前者談的是當下的運動能力,後者談的是訓練處方。

一位跑者有能力完成三小時長跑,代表他具備完成這次運動的能力,但這並不表示三小時就是目前最適合他的訓練時間。

 

 

假設他完成三小時長跑後,需要四、五天才能恢復到足以正常訓練的狀態,甚至因此取消下一堂品質課、減少平日跑量,那麼這堂長跑雖然成功完成,卻可能產生過高的恢復成本。

反過來說,如果將長跑縮短至兩小時或兩個半小時,跑者仍然能獲得符合當前階段目標的耐力刺激,而且接下來幾天可以正常訓練,整週甚至整個月累積的有效訓練,可能反而更多。

 

 

當然,這不是說長跑越短越好,也不是說三小時長跑沒有價值。

長時間運動有其特定的生理與心理適應,包括長時間維持動作、補給策略與疲勞耐受能力,不能完全由短時間訓練取代。

 

 

真正要問的是:

這堂課帶來的額外訓練效益,是否值得它所需要的恢復成本?

我們訓練的目的,不是為了證明自己今天可以承受多少,而是透過一次又一次適當的刺激與恢復,讓未來的自己能夠承受更多。

而這個「更多」,不一定只是公里數、配速或訓練時間的增加。

 

 

它也可以是在相同訓練負荷下,感受到更低的疲勞、更好的恢復能力,以及更穩定的長期運動表現。

所以,真正成熟的訓練安排,不是每次都做到自己能力的上限,而是知道什麼時候應該保留餘裕,讓下一次訓練仍然能夠有效進行。

能完成,不代表有必要完成。

我們訓練的目的,不是證明今天能承受多少,而是讓未來的自己能夠承受更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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